龙泉市文化馆服装出借管理制度

2015-01-01 16:14:15

1. 各社会团体、单位、个人等需要借服装时必须提前一周到文化馆申请、确认,服装只能提前一天到文化馆提取,并经由负责人签字,还需交纳服装押金及清洗费方可出借。

2. 服装出借押金数额为每套服装实价的两倍。清洗费(按服装类别定价)收取。如有损坏、丢失等情况,由借方负责赔偿。

3. 服装出借期间,借方须尽量保持服装清洁和完好,如有损坏、丢失等情况,一切由借方负责赔偿;严重污染的可拒收并按丢失处理。

4. 服装使用完毕后,借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,逾期不还将扣除押金。

5. 借方在归还服装时,须及时整理好服装,待服装间负责人清点,确保服装完好无损,再退回押金。

6. 请自觉遵守龙泉市文化馆服装管理制度.

龙泉市文化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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